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调蓄池建设工程施工降水取水许可申请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施工降水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规模。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降水总天数为10个月,基坑抽排水总量为80.25万m³(其中2025年抽排水总量50.63万m³、2026年抽排水总量29.62万m³),回收利用总水量17.24万m³。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取水方案。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城区,共布设降水井32眼,降水井沿调蓄池基坑外侧坡顶外围2.0m布设,降水井为浅井,井深28m,开采浅层地下水,取水量较小,降水周期较短。基本同意《报告书》中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储量、机井布局合理性分析等结论。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户无影响。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影响分析。本项目东侧相邻第二排水沟,施工降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收利用于道路降尘、车辆冲洗、喷雾降尘、厕所冲洗、工程养护及绿化,剩余水量63.01万m³排入第二排水沟。退水对水功能区、生态系统和其他用水户无影响。
四、按照取水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3〕408号)要求,你单位必须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完善各项目的计量设施配备,同时按照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用水信息上传银川市用水户水计量管理系统。
五、你单位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培养节水观念,提升节水意识,提高节水的自觉性。要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大节水力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水,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自觉接受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监管。在基坑降水工程结束时,必须无条件及时封填关闭自备井。
六、你单位须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出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申请。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我局联合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八、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工程和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